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社会事业局 | 作者:scbigdata | 发布时间: 2019-09-20 | 313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支撑作用,培育扶持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重点产业发展项目,总局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广电发〔2019〕60号),建立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现将开展2019年度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支撑作用,培育扶持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重点产业发展项目,总局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广电发〔2019〕60号),建立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现将开展2019年度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以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衔接“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广电发〔2019〕60号文件所列的5类重点申报方向,科学谋划、精心申报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较大市场潜力和较好发展前景的产业发展项目。

二、申报方向

(一)高新技术创新开发与应用推广类

(二)精品内容制作能力与衍生开发项目类

(三)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与网络融合类

(四)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推广类

(五)其他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促进作用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申报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3日,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请申报单位在申报期内登陆网址http://pingshen.nrta.gov.cn:3580进行线上申报,并将通过系统生成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需要说明的是,如申报项目同时申报了中宣部“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须在申报材料中单独说明。
    四、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要强化项目主体责任,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入库后要进一步切实推动项目实施和执行,确保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联系人:吴疑;电话:028-85339086。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

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2019年9月19日